隨著經濟發展,這些年人們的生活品質越來越高,隨著人們的需求增加,城市也在快速的建設。當城市規模擴張到一定程度,原為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村地區就逐漸被納入城市范圍內,這就是城中村,城市里的特殊村莊,全國各大、中城市的城中村規模十分巨大。
目前全國各地紛紛開始了對城中村的改造和拆遷,有的人因此而一夜暴富,但也有人拆遷后生活水平還不如從前,那么城中村拆遷有沒有什么特殊的補償標準?究竟是按城市標準還是農村標準補償計算呢?
城中村拆遷與一般拆遷的區別
城中村拆遷相較于一般的征收拆遷來說,不論是從土地性質還是房屋類型,都更為復雜,所以其補償標準也不同于一般的征收拆遷,城中村土地性質有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兩種。目前現存的城中村土地性質分為三種類型:
1.已經全部被征用為國有土地;
2.雖已列入城市框架,但土地性質仍舊為集體土地;
3.部分為國有土地,部分為集體土地。房屋類型也包括宅基地房屋、臨時用地房屋、無證房屋、小產權房、門面房等多種。
由于其特殊性,2011年,最高院出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其中第12條第2款規定:
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的,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的區域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的,土地權利人請求參照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應予支持,但應當扣除已經取得的土地補償費。
也就是說,由于法律已經做了特殊規定,城中村原則上是應當按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標準和流程進行補償的。但是具體實施過程中還是要依據土地性質、房屋類型等具體情況進行區分。
補償方式的不同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城中村拆遷補償方式包括貨幣補償和調換房屋,村民可以自由選擇。
如果選擇貨幣補償,補償標準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這個市場價格由選出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相關規范評估確定。
如果選擇調換房屋,底線是調換面積在同等地段“拆一還一”,各地區根據生活水平不同會在此基礎上增加系數補貼。同時,征收部門要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
補償標準不相同
由于“城中村”土地的邊緣性、稀缺性、多樣性以及相比較于國有土地使用權的低廉性,使它擁有旺盛的需求市場。
城中村發展至今,除了原有的宅基地房屋,其上出現了很多的臨時用地房屋、無證房屋、小產權房和門面房。而這些房屋基于其性質的不同,補償標準也不盡相同。
土地:土地補償標準主要看土地性質是國有土地還是集體土地,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是出讓還是劃撥,集體土地地塊不同評估價也會不同。
房屋:按照該房屋是否有合法房屋權屬證書或有合法批建手續,分為三種補償標準:
第一種:具有合法證書或者手續的房屋、因歷史原因無法辦理合法證書或者手續的房屋按照評估價給予補償;
第二種:認定為違法建筑的、征收后開始搶建、加建的房屋面積不予補償;
第三種: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其他原因導致的無證房屋一般會折價補償或者按照建筑成本、重置價格補償;另外考慮到社會穩定、照顧村民生活水平等因素,拆遷部門也會對違法建筑等房屋進行一定的補償。
此外,按照房屋用途是住宅還是商用房,亦或是住宅自行改為經營性用房(即門面房)進行分類,補償標準亦不相同。補償標準的主要區別在于商業用房的補償中增加停產停業損失這一項,門面房是否認定為商業用房,主要看是否辦理營業執照,是否實際經營等因素。
除了上述的相關問題外,簽訂安置補償協議也是整個拆遷中的重中之重。如果在簽訂協議之前謹慎考量,尋找專業律師幫助,就不會陷入被動且難以維權的局面。鑒于城中村改造拆遷的復雜程度,昌運律師建議被拆遷人如果遇到不合理的補償政策,可以先咨詢專業的拆遷律師,以避免自身合法權益被侵害。